日本政府将从4月1日起「恢复旧制」,未来任何商品或服务,其价格必须一律标示「含税价」。日本政府财务省官网信息表示,其实日本早从2004年4月起,就已实施要求标示含税价制度,但是因为2013年调涨消费税时,特例准许某些情况下可标未税价。
@照片引用Work House
日本放送协会(NHK)报导,日本将从4月1日起要求业者明示商品或服务的含税价。对消费者而言,可以很清楚要支付的总金额,但有业者认为此举将给消费者涨价印象,担心会不会对营业额带来影响。日本的商品或服务价格标示,在2013年10月消费税从5%提高到8%时,就实施有条件同意标示未税价的特别措施法,但这项法律将于本月底失效。因此,从4月1日起,日本所有业者都必须在商品或服务上,明确标示含税价。
例如,1000日圆的商品或服务,必须加上10%消费税,也就是加上100日圆后才是总金额,业者未来必须直接标示1100日圆。财务省表示,不光是价格标签、商品陈列架上要标示含税价,连商品传单、业者官网、店头海报等,都必须标示含税价。
恢复旧制度好不好?这见仁见智啦!由于外国观光客享有退税(有条件),如果有未税价,比较容易计算在购物时入手的金额。当然,也有游客觉得,自己随便逛一下,便超过指定的金额。